屬性 | 內容 |
名稱 | 臨時工資給付表 |
描述 | 【注意事項】 1.請務必依"教學卓越計畫臨時工資標準"計算時薪。 2.若已簽約為計畫之專、兼任助理,不得再領取任何臨時工資或工作費。 (請參考國科會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相關規定已放在經費使用原則及相關法規B03檔案) 3.臨時工資請填寫"臨時工資給付表"請款,並注意以下事項: (1)領款人請務必要本人簽名(或簽蓋章)且為正楷,不可以用打字或傳真。 (2)日期請填上"OO年OO月OO日"。 (3)中午時間原則不得計薪,如有特殊原因請務必加註說明。 4.其他臨時工資相關規定及要點請參酌「98年度作業手冊」,或是"臨時工資核銷要點"(請先登入網站)。 |
檔案名稱 | person_002receipt_980320.doc |
檔案大小 | 51.5 KB |
檔案類型 | doc (Mime 類型: application/msword) |
檢視者 | 所有人 |
點閱數 | 1324 點閱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