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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細節

細節說明 S01各機關聘請外國顧問專家學者來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
屬性內容
名稱S01各機關聘請外國顧問專家學者來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
描述

<邀請國外學者來台相關費用核銷時提醒注意事項>

一、國外學者機票與生活費請款單請分開填

二、國外學者生活費核銷時請務必要附上以下資料
1.(並請將職級標註起來)
2.行程表(核銷時請附上正確版),並請在行程表空白處列出支給總額的公式,例:教授級8,175元*5天=40,875元。
3.國外學者簽收之收據,並請使用新版收據。(檔案可至網站內檔案下載/會計核銷人事作業相關 /各式表單,或於出納組相關網頁下載)。
4.國外學者護照影本
備註:若計畫內僅補助國外學者生活費時,請於核銷時一併附上該學者來台電子機票影本護照出入境影本並務必於影本上簽名。(電子機票或出入境之影本可以二者擇一附上)
三、國外學者機票費核銷時請務必要附上以下資料
1.購買機票之機票收據。(若無銀行兌換水單,請以該學者登機前一天台灣銀行賣出即期匯率換算台幣金額。)
2.來、回程每一段登機證(若為電子機票一定要有登機證)。
備註:回程的機票請先影印一份影本且請學者在影本上簽名,並提醒學者回程機票需寄回。如果要趕結案或期末關帳,可以先以回程機票的影本+學者簽名+支出證明單先行核銷,待回程登機證寄回時再行補交,以完成核銷作業。回程登機證遺失,需請學者向航空公司申請搭機證明
檔案名稱mission1.doc
檔案大小38.5 KB
檔案類型doc (Mime 類型: application/msword)
檢視者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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